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等18所本科院校2006年招收“专升本”新生的批复
上海交通大学等18所本科院校:
你们《关于2006年招收“专升本”的请示》收悉。
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我委同意2006年秋季继续在上海交通大学、同济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华东理工大学、华东政法学院、上海戏剧学院、上海大学、上海理工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、上海师范大学、上海海事大学、上海电力学院、上海水产大学、上海对外贸易学院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、上海中医药大学、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和上海杉达学院18所本科院校进行专升本招生改革试点。报考对象、报考资格、电子预注册、招考工作日程和其它相关规定按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“专升本”新生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06〕33号)和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“专升本”新生工作的补充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06〕45号)执行。
特此批复。
上海市教育委员会
二○○六年五月十五日
附: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“专升本”学校和招生人数表
学校名称 |
招生人数 |
上海交通大学 |
100 |
同济大学 |
150 |
华东师范大学 |
70 |
华东理工大学 |
22 |
华东政法学院 |
100 |
上海戏剧学院 |
40 |
上海大学 |
240 |
上海理工大学 |
260 |
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|
20 |
上海中医药大学 |
40 |
上海师范大学 |
170 |
上海电力学院 |
70 |
上海水产大学 |
85 |
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|
120 |
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|
220 |
上海技术应用学院 |
220 |
上海海事大学 |
75 |
上海杉达学院 |
90 |
上海市教育委员会